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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——精酿饮料现代化法案(CBMA)下的税收优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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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定

美国《国内税收法典》的《精酿饮料现代化法案(CBMA)》规定,对在美国生产或进口到美国的啤酒、葡萄酒和蒸馏酒提供低税率或税收抵免。每个生产商(包括外国生产商)的这些CBMA税收优惠数量有限。外国生产商可将这些CBMA税收优惠分配给其产品的美国进口商。美国进口商对进口啤酒、葡萄酒和蒸馏酒缴纳联邦消费税,并且必须从外国生产商那里获得CBMA税收优惠的配额才能享受CBMA税收优惠。

从2018年到2022年,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一直在执行与进口产品相关的CBMA税收规定。

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进入美国消费的产品开始,法律的变更将执行进口酒类的CBMA税收优惠的职责从CBP转移到了烟酒税务贸易局(TTB)。

该法律还改变了进口商利用分配给他们的税收优惠的方式。从2023年1月1日开始,想要享受所分配的税收优惠的进口商,必须向CBP缴纳全额税率,然后向TTB提交退税申请。 

有关TTB的CBMA 进口法规的更多信息:

 

进口商概述 ● 外国生产商概述 ● myTTB系统用户指南 ● 外国生产商注册问题与解答
CBMA税收优惠分配问题与解答

 

 

CBMA 蒸馏酒、葡萄酒和啤酒进口退税规定汇总

以下摘要概述了涵盖进口商和外国生产商的新规定。

myTTB 系统用户指南

 

 

外国生产商注册常见问题解答

 

CBMA税收优惠分配常见问题解答

 

联系我们

请使用“法规和裁定部联系表”,向我们发送您有关CBMA项下进口税收优惠的问题。TTB正在为本页的未来更新制定问题的回答。

请直接联系:

Alcohol and Tobacco Tax and Trade Bureau
Director, Regulations and Rulings Division
1310 G Street, NW, Box 12 
Washington, DC 20005

 

Last updated: March 27, 2024